
据胡志明市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10月1日发布的公报,指导委员会已召开第15次会议,由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陈流光主持。
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黎国风;市委常委会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内政部部长、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文俊,以及各副主任和指导委员会成员。
指导委员会召开第15次会议,旨在评估前9个月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现象工作及活动成果,讨论2026年最后3个月若干重点任务。
据指导委员会,前9个月全市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现象工作继续发生积极、全面、坚决且深入的变化。检查监督工作主动先行一步,集中于敏感、易发生违规的领域(土地、公共投资、公共财产)。
职能部门已更加主动、协调顺畅地疏通鉴定、定价、资产收回中的“堵点”,从而有助于加快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的案件和事项的侦查、起诉、审判进度。

反浪费工作得到各级各行业关注领导、指导,加强落实并日益广泛传播。监察、检查、监督、解决投诉举报工作质量得到提升,有助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职能部门已主动加强协调,集中彻底解决产生的困难和障碍,从而加快核实、侦查、起诉、审判跟踪指导案件和事项的进度,并取得许多突出成果。具体是已结束对6起案件、2个事项的跟踪指导;将2个事项纳入跟踪指导范围。

指导委员会确定2026年最后几个月是加速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指标的时期,工作量仍然很大,许多复杂、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和事项进入需要彻底处理的阶段。
因此,指导委员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高度集中,发扬负责人责任,决心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同时,修改、补充、完善工作规章、规定、流程,以及公共支出标准、规范、定额和制度;关于公开透明、问责、岗位轮换和其他预防措施的规定,确保充分、及时具体化和制度化党关于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现象的主张和观点。
与此同时,审查、完善法律规范文件,疏通体制障碍,有效落实《城市发展法》的特殊机制和政策。
指导委员会还要求彻底处理进度缓慢、积压、拖延的项目、工程以及多余住房、土地设施。准确审查全部进度缓慢项目、积压工程以及空置、退化住房和土地设施。根据监察结论坚决处理违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其中,在2026年内彻底完成对已有处理方案项目的纾困,特别是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跟踪的重点项目(潮汐内涝治理项目和范文同路段—戈尤立交—1号国道项目)。
同时,加快处理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的剩余案件和事项;研究提出若干典型案件和事项以指导处理,总结预防经验。
指导委员会一致同意成立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组;结束对1起案件和2个事项的跟踪指导,因为已依法处理完毕。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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