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0月1日越南卫生部举行的医疗信息新闻发布会间隙,黎清勇表示,关于表彰和支持育有16岁以下女儿家庭的提议内容,正在修订第01/2021号通知的草案中受到关注。
黎清勇表示,在出生性别失衡日益加剧的背景下,这一内容是面向相关对象的一项解决方案。
新点在于界定16岁以下女孩
据人口局局长介绍,支持只生女儿家庭的内容已在第01/2021号通知中规定,此前各地也已颁布决议以实施该政策。
本次草案的新点在于根据《儿童法》规定调整对象界定方式。据此,草案不再笼统规定为只生女儿的家庭,而是将对象界定为育有16岁以下女孩的家庭。
“儿童被规定为16岁以下。这份草案只是把此前规定‘只生女儿’改为现在规定‘16岁以下女孩’享受该政策。”黎清勇解释并强调,政策并非旨在鼓励家庭选择生女儿。
该政策的目标是助力减少重男轻女偏见、提升女孩地位并控制出生性别失衡状况。
根据草案,获考虑支持的家庭必须满足一定标准,如养育健康、教导良好、学习优秀。
支持形式可包括表彰、表扬,或资助购买学生医保、学校牛奶等,具体取决于各地条件和预算能力。
支持额度不在全国统一硬性规定,而属于地方政府权限。
他表示,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以安排更高支持额度,而仍困难的地方将根据预算能力适当实施。
致力于降低出生性别失衡
黎清勇表示,该政策面向特定对象群体,目标是助力使当前出生性别失衡水平回归自然平衡。
“该政策并非旨在鼓励家庭选择女儿。目标是减少性别偏见、重男轻女,提升女孩地位,助力控制出生性别失衡。”他说。
据黎清勇说,优先考虑有处于儿童年龄的两个女儿的家庭,并不意味着这些家庭在生育儿子或女儿方面受到限制。
“目前,主办机关正在继续就草案内容征求各地、专家和科学家的意见,以便制定最符合当前国家经济条件和国情的指导。”黎清勇说。
他认为,总体政策不可能为所有地方规定相同的支持额度,因为各地经济条件和预算能力不同。
政策设计需要精准面向政策想要影响的对象群体,同时持续审查,以符合各阶段经济社会条件和人口目标。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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