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上午,一名皮卡车司机驶上人行道时撞上了一名坐在路边的男子。受害者伤势严重,随后死亡。
事故发生在约8时30分,地点在胡志明大道经过南嘉义坊第7居民组的路段(属林同省,旧属得农省)。
据初步信息,李忠水(24岁,住林同省广溪社)驾驶车牌号为49A-801.XX的皮卡车,从嘉义省际汽车站开往嘉义市中心。
行驶至第7居民组一家汽车配件店前路段时,司机将车开上人行道。与此同时,有一名男子正坐在路边,即车辆行驶区域。
事发现场附近民宅的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前,该男子坐在人行道上。一辆灰色皮卡车从主路转向,然后径直驶向受害者所坐位置。车头正面撞上,将受害者卷入车底。车辆继续从受害者身上驶过。随后受害者坐了起来,并且仍在说话。
撞上上述男子后,司机停车并下车走到马路对面。从视频画面看,此时司机可能仍不知道自己撞到了坐在人行道上的人。
这时受害者才倒下。司机与民众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得农区域综合医院急救。由于伤势过重,受害者不幸死亡。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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