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日,同塔省公安厅消息称,该厅刚与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配合,逮捕了阮明智(28岁,住安江省姑劳江社),此人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特别通缉,属特别危险对象。
据初步调查,因需要钱花销,阮明智采用租用汽车后将车拿去向他人抵押的手段行骗。
通过这一手法,阮明智被认定与发生在同塔省美茶坊和美艾坊的两起案件有关,被侵占金额总计约2亿越南盾。
2024年9月26日,原高岭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以“诈骗侵占财产”罪立案。
至2025年9月22日,同塔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对阮明智作出起诉决定。在调查过程中,阮明智离开当地,不服从调查机关的工作要求。
2025年9月28日,同塔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对阮明智发出通缉令。
经核实,职能部队确定阮明智正居住在乂安省并藏匿。随后,同塔省公安厅与乂安省公安厅配合组织逮捕阮明智。
目前,阮明智正被公安机关拘留,以服务调查工作并依法处理。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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