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6日,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审理被告阮德英(21岁,住和奈坊),其被控犯有杀人罪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
从清晨起,数百名民众就已聚集在法院周围,关注庭审进展。法院门前的八月革命路被挤得水泄不通,来往交通十分困难。职能部门已到场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7时30分整,被告阮德英被押解到庭。此前,受害者家属一早就已到庭,头上戴着孝巾。
据起诉书,德英与P.A.(17岁,住平明乡裴朱村)曾有恋爱关系,但之后女孩主动提出分手。因此,德英产生了杀害前女友的念头。
9月2日晚,与一群朋友饮酒后,德英上了N.M.N.先生的车,谎称请对方送自己到P.A.家讨债。途中,德英绕回家取了一把日本刀和一把刀,但没有告诉N.先生。
当看到P.A.的父亲Đ.V.R.先生下班骑车进家时,德英对朋友说“把这家伙处理掉”,但被N.劝阻,并把德英送回了家。
9月3日0时左右,德英带着两把泰国刀,独自骑摩托车来到P.A.家,爬上屋顶。在撬天窗时,Đ.V.R.先生发现了他,劝他回去,同时报了警。

无法进入P.A.家,德英便闯入隔壁N.V.Q.先生家。看到Q.先生后,德英持刀追赶袭击Q.先生,Q.先生一边逃跑一边反抗。
跑过卧室时,德英持刀刺向Q.先生的妻子H.T.M.,致其死亡。
Q.先生跑到路上约20米处被德英追上,被砍倒在路上昏迷。不仅如此,这名青年还进入Q.先生家中,夺走了N.T.H.(11岁)和N.N.H.(1岁)两个孩子的生命。
Q.先生身体损伤程度达76%,但因抢救及时得以生还。
作案后,德英被公安当场抓获。

10月6日上午,同奈省3母子被杀案开庭,丈夫缺席。由于身体和心理状况尚不允许,N.V.Q.先生(同奈3母子被杀案中的幸存受害者)预计将缺席庭审。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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