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调查结论,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建议起诉嫌疑人乔国雅、丁龙日(歌手)、阮明日(歌手经纪人)、杜庭江、邓海阳、陈国济、阮文贤、刘善发和杨晋发,罪名包括非法买卖毒品、组织非法使用毒品、非法储存毒品。
其中,丁龙日(歌手)被建议以两项罪名起诉:组织非法使用毒品和非法储存毒品。
从可疑表现发现毒品窝点
据调查结论,3月26日中午,胡志明市公安局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PC04)与安乐坊公安检查安乐坊一处地址,发现乔国雅(39岁)有非法使用毒品的可疑表现。
在与警方交涉时,雅承认非法买卖和使用毒品。紧急搜查雅的住处,调查机关发现一个沾有毒品的玻璃烟壶。
扩大调查,3月27日晚,PC04与新平坊公安检查一间公寓,发现邓海阳有可疑表现,遂邀请其回来工作。紧急搜查阳的住处,调查机关没收了毒品和使用工具。
3月28日上午,PC04与新造坊公安在一栋公寓大厅前检查,发现丁龙日(即歌手龙日)和陈国瓒有可疑表现。检测结果显示丁龙日毒品阳性。
紧急搜查丁龙日居住的公寓,调查机关未没收任何物品。
同日约13时,PC04检查新造坊一家旅馆,职能部门发现阮明日和杜庭江正在存放一个塑料袋,内装固体毒品晶体,重量0.6040克,为甲基苯丙胺。
歌手龙日购买毒品,与经纪人一同吸食
据调查结论,丁龙日、阮明日和杜庭江供认,他们在新造公寓龙的卧室里一起使用毒品两次。
第一次发生在2026年3月23日。丁龙日从乔国雅处购买冰毒后,龙将毒品交给江放入玻璃烟壶。江用打火机加热毒品,然后交给龙吸食,之后江使用。
随后,阮明日来到龙的卧室,拿起吸毒工具,用打火机加热后使用。龙和江继续以上述方式使用毒品直到用完。据供述,吸毒工具由明日准备。
第二次发生在3月26日晚上。据供述,丁龙日雇佣一名叫德的人,身份不明,到公寓按摩。德说还有一些冰毒,于是带来给龙使用。约21时30分,按摩结束后,德给龙一包冰毒,以10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然后离开。
随后,龙与阮明日和杜庭江在卧室使用毒品。龙将毒品交给江放入玻璃烟壶,加热后交给龙和江使用。之后明日继续使用这套工具。
未使用完的毒品,龙交给江,并让江拿去藏起来。
调查机关确定,3月28日在上述旅馆房间左侧墙壁的墙贴后面查获的0.6040克甲基苯丙胺毒品包,是丁龙日交给江藏匿以共同使用的。
乔国雅被确定购买25克毒品转售
同样根据调查结论,乔国雅从陈忠孝处购买25克冰毒,转售给丁龙日、阮明日、邓海阳、陈国济和刘善发。雅获利50万越南盾并使用了一部分毒品。
调查机关确定,乔国雅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毒品罪”。
对于丁龙日、阮明日和杜庭江,调查机关确定三人于3月23日和3月26日共同非法使用冰毒。
其中,丁龙日提供毒品和使用地点,杜庭江将毒品倒入烟壶并加热供大家使用;阮明日准备并提供吸毒工具。
调查机关确定,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组织非法使用毒品罪”。
此外,杜庭江还被确定有藏匿0.6040克甲基苯丙胺的行为,该毒品由丁龙日交给其藏匿以供使用。
因此,确定杜庭江和丁龙日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毒品罪”。
调查机关还确定,邓海阳藏匿2.4292克甲基苯丙胺以供使用,构成“非法储存毒品罪”。
陈国济被确定藏匿0.1608克甲基苯丙胺以供使用,也构成上述罪名。
根据结论,嫌疑人乔国雅、丁龙日、阮明日、杜庭江、邓海阳、陈国济、阮文贤、刘善发和杨晋发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调查机关确定,各嫌疑人的行为系直接故意实施,对社会具有性质严重和程度较大的危险性。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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