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河内市公安局表示,刑事侦查机关已对发生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的“贩卖违禁品”(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立案起诉。
同时,警方起诉21名被告。其中,陈明德、杜德明及其他12名被告被以《刑法》第190条第3款đ项规定的“贩卖违禁品”罪起诉。9名被告被以《刑法》第190条第2款i项规定的“贩卖违禁品”罪起诉。
通过摸排掌握情况,河内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发现并查明由陈明德(37岁,住河内市大莫坊)为首的团伙,组织生产、分装、包装、贩卖用于医美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
据警方称,该团伙长期活动,组织严密,货物数量特别巨大。
8月20日,刑事侦查机关对河内市12个地点和胡志明市1个地点进行紧急搜查。查获122,972件医疗器械、药品,包括填充剂、肉毒素、美塑产品、麻醉药以及实施医美手术过程中的辅助产品。
分装、贴标填充剂、肉毒素后投放市场,收入超5000亿越南盾
调查结果确定,陈明德是河内市河东坊和清烈坊三个经营场所的老板。陈明德通过社会关系订购各类填充剂、肉毒素及相关产品用于销售牟利。
值得注意的是,陈明德既购买成品,也购买没有标签、包装的半成品。
对于半成品,此人购买没有活性成分的瓶壳、标签、包装以及大容量原料瓶。
随后,陈明德指使杜德明进行分装、包装、贴标,然后投放市场。
完成后货物被运往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多个仓库、场所保管和分销。



警方查获的物证——图片:警方提供
从2025年至2026年8月20日,该团伙经营、贩卖数百万件产品,营业收入约超过5000亿越南盾,非法获利数十亿越南盾。
警方认定,各嫌疑人没有药学执业证书,没有规定的经营登记证、药品经营资格证。
此外,货物存放在未获医疗经营许可、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地点。
该团伙也未获得进口、经营填充剂、肉毒素、美塑产品的公司的分销授权。
9月4日,卫生领域刑事诉讼财产估价委员会——卫生厅颁布财产估价结论,确定查获货物总价值超过740亿越南盾。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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