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寿省一人违规按第178号法令离职,须退还逾10亿越盾

越南富寿省一人违规按第178号法令离职,须退还逾10亿越盾

在10月8日上午由富寿省人民委员会举行的第三季度例行记者会上,富寿省内务厅副厅长陈文和通报了对已按政府第178号法令和第67号法令离职人员政策处理情况的核查结果。

陈文和表示,落实政府办公厅的指示,富寿省人民委员会已发文,要求所有机关、单位和地方对按照第178号法令和第67号法令为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办理政策待遇的档案进行核查。

为确保按规定办理相关待遇,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内务厅进行指导,要求各机关、单位和地方加强自查,集中核查按照第178号法令办理的待遇和政策,确保对人对事、准确无误。

同时,省人民委员会还决定成立检查团,由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克孝任团长,相关各厅局参加。

陈文和表示,经核查,按照第178号法令和第67号法令获办理离职政策待遇的4400余人,基本上均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有权机关的指导办理。

然而,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并将15个已获(旧)和平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离职的案例移出审批名单,因为对照内务部的指导文件,这些案例不符合按第178号法令和第67号法令离职的对象条件。

其中,13例为省级、2人为乡级,内务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处理决定的建议。

越南富寿省一人违规按第178号法令离职,须退还逾10亿越盾

具体而言,有14例因不符合第178号法令政策待遇对象而被移出名单,且尚未拨付经费,因此无需收回经费。其中3人已到龄退休,8人继续工作,2人按劳动合同离职,1人转岗到富寿省公安厅工作。

另有1例将提前退休年限从7年8个月调整为2年5个月,原因是“时间紧迫导致加错”。

“该案例仍可提前退休,但补助经费须从逾22.55亿越盾调整为逾12.39亿越盾。我们已上报,省人民委员会已作出收回逾10.16亿越盾的决定,此人已完成向国家财政退还经费。”陈文和补充说。

富寿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克孝强调,省和各个检查团已非常认真地开展工作,以向内务部和政府汇报。

“在省的检查、核查之后,还将有政府和内务部的监察、检查团,正因如此,省的检查、核查结果务必准确、彻底。”阮克孝说。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861/

赞 (0)
上一篇 9小时前
下一篇 9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