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9-10:谁可以使用“越南大米”商标?

晨报9-10:谁可以使用“越南大米”商标?

谁可以使用“越南大米”商标?

正在由农业与环境部起草的草案称,认证商标“越南大米/VIETNAM RICE”是已在越南注册的认证商标,注册号分别为304441、304442、304443和304444,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8月9日颁发给原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用于大米产品组(白米、香白米、白糯米)。

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若获得商标所有者允许,可在经确认的范围、条件和期限内,将商标用于大米产品、产品包装、介绍资料及商业推广活动。

获得商标所有者确认允许使用商标的组织、个人,是满足本通知条件,并拥有以下证明大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合法文件之一的组织、个人,包括:

a) 企业登记证书;

b) 投资登记证书;

c) 个体工商户登记证书;

d) 合作社登记证书或合作组登记证书;

đ) 对不属于上述对象的,法律规定其他合法文件。

满足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属于须颁发符合食品安全条件设施认证对象的,须持有有效认证。

根据产品质量、商品和食品安全法律,建立大米产品溯源系统;按规定在农业与环境部产品、商品溯源信息门户上连接、更新信息。拥有原料区/与已获种植区代码的区域签订合同。

对于出口大米产品,满足种植区代码同时按照进口市场要求和专门法律规定执行;大米产品获得标准符合认证;拥有环境许可证、环境登记。

预计第四季度举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与青年对话会议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计划,组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与青年2026年对话会议,主题为“胡志明市青年在数字化转型和创新中率先垂范”。

会议预计在第四季度举行,旨在为青年搭建直接交流、提议、建议和献计的平台,讨论与青年和城市发展相关的问题。从而,城市领导掌握青年的需求、困难和障碍,以便审议、解决。

对话内容聚焦于与数字化转型和创新相关的问题,如青年参与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机会和条件;培训、培养数字技能、应用人工智能、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环境安全;支持青年科学研究、创业、创新、获取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政策。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共设171个分会场,包括1个主会场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驻地,以及170个分会场设在各乡、坊、特区、市公安和市司令部。

胡志明市全面普查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预计2028年完成

晨报9-10:谁可以使用“越南大米”商标?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普查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计划。

据此,普查对象是社区、群体、家庭、宗族和个人在城市范围内实践、保存、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字;民间语文;民间表演艺术;社会习俗和信仰;传统节日;传统手工艺;民间知识;《文化遗产法》规定的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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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将优先普查并列入普查目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其信息价值对城市历史、文化、科学、审美具有特殊影响的遗产;形式和表现风格独特的遗产;面临被毁坏、严重退化、湮没、失传风险,需要紧急保护或可能永久消失的遗产;少数民族和岛屿社区的文化遗产。

预计2027年,城市将组织平阳地区和巴地-头顿地区普查,建立2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28年,城市组织胡志明市(旧)地区普查,并汇总整个普查过程的结果,建立1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修改、补充司法部的任务和权限

政府刚颁布第383/2026/NĐ-CP号法令,修改、补充政府第09/2026/NĐ-CP号法令关于司法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的若干条款。

据此,关于法律执行组织,第383/2026号法令补充司法部的任务:协助政府按规定执行政策宣传工作任务(在第2条第7款i点后补充k点);管理、指导、更新、发布、开发国家行政手续数据库上的行政手续数据(修改、补充第2条第12款d点)。

关于体制建设、国际法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司法部是民事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执行民事司法协助;是执行1958年《纽约公约》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家牵头机关。

第383/2026/NĐ-CP号法令在第2条第14款后补充第14a款,关于保护和保障人权;建议签署、加入、执行属于司法部国家管理范围内的人权国际条约;按规定审查、提出意见、参与人权国际条约谈判;是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牵头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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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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