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查4469份档案,富寿省发现15起差错案例,其中一人的提前退休年限被计算得比实际更长,须退还超过10亿越盾。
富寿省内务厅代表在10月8日举行的第三季度经济社会形势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一信息。在15起差错案例中,14人不属于第178/2024号法令和第67/2025号法令规定的政策享受对象;剩余1起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但年限计算错误。
上述15起案例此前均经原和平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其中13起为省级,2起为乡级。在14名不属于政策享受对象的人员中,3人已到龄退休,8人继续工作,2人按劳动合同离职,1人转岗。
14起案例尚未拨付补助经费,因此不产生追回问题;其中8人仍在继续工作,在批准决定被撤销前尚未离职。
剩余1人的提前退休年限原被计算为7年8个月,但审查后确定为2年5个月。差错源于处理档案时的数据录入和年份加总错误。此次调整并未改变其提前退休条件,但导致补助金额须重新计算。
最初的补助金额为2,255,477,000越盾。重新计算后,金额降至1,239,084,756越盾;须追回的差额为1,016,392,244越盾。此人在农业与环境厅下属的林业与护林分局工作。全部差额款项已被追回并上缴财政。

内务厅评估认为,本地区为离职、提前退休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办理待遇的工作基本符合规定、程序和有权机关的指导。此次审查旨在调整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确保政策落实到正确的对象和标准,并降低预算流失风险。
在按上述两项法令获批享受待遇的4469人中,1215起属于原富寿省,911起属于原永福省,1427起属于原和平省。在调整行政单位后,富寿省又办理了916起。
此前,国家审计署以抽样方式在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得乐、嘉莱、西宁、芹苴、金瓯、山罗等10个地方,以及政府办公厅、教育培训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建设部等4个中央机关进行了检查。除对建设部的预算提出意见外,国家审计署还发现一些地方在确定享受对象和计算待遇方面存在差错。在山罗省,报告指出存在向错误对象发放款项但尚未全额追回经费的情形。
第178号法令由政府于2024年底颁布,随后经第67/2025号法令修订补充,规定了因机构组织调整而离职人员的待遇。视对象、工作年限和距退休年龄剩余年限不同,离职人员可享受提前退休或辞职政策。据国库局称,截至2025年底,财政已为此政策下离职的117,073人支出163.482万亿越盾。
嘉政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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