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越南交警局(公安部)表示,该单位已收到有关重型卡车、牵引车在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上坡时难以保持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的反映信息。
反映涉及的路段包括:潘切—油椰高速公路83+000公里处、永好—潘切高速公路178公里处以及芽庄—云峰高速公路340+800公里处。
交警局评估,重型卡车、牵引车在这些路段以低于最低时速行驶时,会对同向车辆造成较大事故风险,尤其是在傍晚和夜间。
原因是后方车辆(多为小汽车)与前车慢速行驶车辆存在速度差,来不及处理,从而导致事故。
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坡道路段,交警力量已建议道路管理单位安装警示标志和警示灯,以便驾驶员预防事故;并建立事故“黑点”档案。
9月底,第六高速公路陆路交警队已使用28种汽车(18辆各类货车、8辆牵引车、2辆运输液体的罐式牵引车)在上述陡坡位置进行实测。
结果显示,车辆仍可达到最低时速。然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因素之一:车辆(新车—旧车)、必须大力踩油门(增加燃料消耗)、驾驶员熟悉道路、提前加速蓄力。
面对这种情况,交警局已与越南公路局协调,全面评估高速公路上车辆慢行时的交通安全;涉及重型卡车运行能力的坡道地形因素;重型卡车在坡道运行时的技术安全、载重,以及重型卡车驾驶员的驾驶操作技能。
据此,交警局建议越南公路局调整时速:下调这些路段的最大和最低时速。
在全面考察评估期间(从10月1日起至有新通知为止),交警力量不对高速公路上坡道路段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车辆进行测速和处罚。
为确保安全,交警建议重型卡车司机遵守允许载重运输、高速公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时速和车距。
与此同时,当驶近高速公路坡道路段时,重型卡车驾驶员需主动掌握坡道路段情况,提前加速,为车辆通过蓄力;尽量确保不低于最低时速通行。同时应驶入第2车道(靠近右侧路肩)。
其余车辆通过坡道路段时,必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观察,以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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