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一辆汽车停在别人家门口、影响出入说起,矛盾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
典型案件是,65岁的梅氏碧云(Mai Thị Bích Vân)在河内用钥匙刮花了杜碧玉(Đỗ Bích Ngọc)的奔驰车,随后被河内第四区域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法院认定,停车给被告家庭造成出入困难是引发此事的部分原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民众可以随意损坏他人财物。
那么,汽车停在民宅门口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为违法?如果车辆挡住通道,甚至家中有人需要急救,房主可以处理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触犯法律?
没有禁停标志,司机就有权把车停在别人家门口吗?
在与《青年报》交流时,硕士、律师阮德盛(Nguyễn Đức Thịnh)认为,目前一种不完整的理解是:哪里没有禁停标志,司机就可以随意停车、泊车。
据这位律师介绍,法律并不当然禁止在民宅门前停放汽车。房屋前的路面仍属于公共交通空间,住在那里的居民无权把停车位置据为己有。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司机可以随意使用车道而不顾及他人的通行。
“房主对门前路段不享有所有权,但司机也没有权利在使用公共道路时置对他人的实际影响于不顾。”阮德盛律师说。
胡志明市律师团的黄霞(Hoàng Hà)律师分析称,法律规定停车、泊车必须遵守关于位置、停放方式的要求,确保不阻碍或危及参与交通的人员和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不得在机关、组织门口以及门口两侧5米范围内(这些地方设有车辆出入通道)停车、泊车。但对于所有独栋民宅门口,并没有完全相同的绝对禁止规定。
黄霞律师认为,不能仅凭车辆停在门口就断定司机违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标志标线、停车方式以及对交通参与者和车辆的影响程度综合判断。
如果车辆实际造成阻碍、不安全,或位于法律禁止停车、泊车的位置,那么即使当地没有禁停标志,也可能受到处理。
相反,如果汽车依规停放,未阻碍交通,只是让房主感到不便,则尚不足以认定司机违法。
阮德盛律师也提醒,判断应基于具体情形,而不能当然认为所有停在民宅门口的汽车都违规,或所有没有禁停标志的情形都允许停车。
从处事角度出发,两位律师都认为,司机不应只关心自己是否会被处罚。
有些位置并非绝对禁止停车,但如果司机把车停在几乎堵住民宅出入口的地方后离开数小时,又不留下联系方式,很容易引发矛盾。
黄霞律师表示,在民宅附近停车时,司机应主动留出出入通道,留下电话号码,并在被要求挪车时及时到场。
家中有人需要急救时,交警可以挪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自从奔驰车被刮花一事之后,不少读者提出更棘手的情形:陌生汽车堵住门口数小时,找不到司机,而家中有人急需送医急救。
房主能否自行推车、雇人拖车或用其它办法清出出入通道?
阮德盛律师认为,在一般情况下,民众应避免擅自处置他人财物。
首先,房主应用照片、视频、车牌号记录现状,设法联系司机,如发现违法迹象则报警。
即使汽车违规停放或造成阻碍,房主也无权擅自刮花、打砸、放气、锁轮或雇拖车把车辆拖走。
如果擅自移动导致汽车损坏,行为人可能要赔偿,甚至在有足够犯罪构成要件时承担刑事责任。

民众应优先拨打急救电话,设法把病人送到医院,并联系职能部门。
“车可能停错了,但处理这个错误仍必须依法进行。”阮德盛律师强调。
据律师们介绍,法律已有机制处理车辆违规停放、阻碍交通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不服从挪车要求的情况。
具体而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第69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下,交警可以将违规停放的车辆移离造成阻碍、拥堵或有事故风险的位置。
阮德盛律师表示,遇到疑似违规停车、阻碍出入通道的汽车时,民众可以向坊公安或负责该区域的交警力量反映。
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车牌号、车辆位置、现场照片以及对通行的影响程度。
接到反映后,职能部门将核查实际情况,对照规定认定违法行为,并在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处理。
两位律师认为,值得关注的困难不仅在于是否有处罚规定,还在于能否迅速处理居民区内出现的情形。
一辆车可能恰好在家庭需要送病人就医、上班或处理紧急事务时挡住出入口。而民众可能不知道该联系哪个部门、要等多久处理、车辆是否会被移走。
阮德盛律师建议,需要建立统一的反映渠道,让民众提交照片、位置、车牌号,帮助职能部门快速核实、联系司机并在确有违法时予以处理。
黄霞律师持相同观点,认为应改善在确有必要情况下的受理、力量调度和救援车辆调配能力。
据律师们介绍,一个合法、便捷且及时的处理机制,能帮助民众在被汽车阻碍时有解决办法,而不是让愤怒积压,最终导致自行处理而违法。
从河内奔驰车被刮花一事,阮德盛律师认为,教训对双方都有:司机不能援引使用公共道路的权利而置他人的不便于不顾;而房主即便有理由愤怒,也不能拿停车人的错误当作自己违法行为的理由。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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