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越南宁平省公安厅消息称,该省公安厅侦查警察机关已对陈越强(18岁,大学生,住三叠坊)作出起诉决定,其罪名是“将车辆交给不具备条件的人驾驶机动车”。
据初步调查,此前这名男大学生骑摩托车接一名朋友(17岁)外出游玩。两人均未取得驾驶证。
随后,陈越强将车交给这名朋友驾驶,载着陈越强及另一名朋友。3人在参与交通时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当行驶至宁平省安胜坊李仁路时,由于未注意观察、未开启转向灯,陈越强的朋友所驾驶的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
后果是,与陈越强所乘车辆相撞的摩托车驾驶员受伤,随后死亡。
目前,该案正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继续调查处理。
宁平省公安厅提醒学生,绝对不要在未达年龄、未按规定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且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
对于家长和车主,应加强管理,不将车辆交给未满年龄或没有驾驶证的人,同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与安全规定。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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