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清化省公安称,初步调查结果确定,嫌疑人利用客户提取现金、信用卡套现的需求,使用个体经营户信息注册银行账户,租赁、借用或联手中介支付机构以获取POS机。
随后,嫌疑人在社交媒体上宣传提现、信用卡套现服务,并按每笔交易金额的1.5%至2%收取费用。
当客户有提现需求时,嫌疑人通过POS机刷信用卡(形式上为支付商品买卖交易)。但实际上并未发生商品、服务买卖活动。
交易款项被转入嫌疑人管理的账户,扣除费用后再转回给客户。

对于信用卡代还服务,嫌疑人将款项转入客户的信用卡以偿还欠款,然后继续通过POS机刷卡收回资金。
为扩大业务,嫌疑人额外租用POS机,招聘员工进行交易,并通过社交媒体和熟人关系寻找客户。
调查过程中,公安力量查获近400台POS机、1万张信用卡、95部手机、20台电脑以及多份相关文件。
经过公安初步审讯,嫌疑人供认犯罪事实,相关交易总额约15,000亿越南盾,营收近100亿越南盾。据此,嫌疑人逃税数十亿越南盾。

据清化省公安称,以支付商品、服务为形式的虚假交易活动,不仅潜藏国家财政税收流失的风险,还影响营收管理、市场数据及客户信息安全。
清化省公安劝告各企业、经营户必须依法申报并足额纳税。
民众需对不合规的提现、信用卡代还邀约保持警惕。应主动了解并使用合法金融服务,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清化省公安正在继续调查此案。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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