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警方10月16日晚通报,已对一名2010年出生的男生实施刑事拘留,其涉嫌在校园冲突中殴打同学致重伤。受害者同样出生于2010年,为海事与水路第一高等专科学校11年级学生,头部受伤后被送往河内越德医院抢救。

据警方初步调查,冲突发生于10月14日中午12时许,地点在南同坊的海事与水路第一高等专科学校二分校。当时,京门继续教育中心11年级学生与该校11年级学生两组人员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南同坊公安接报后到场,确认受害者N.C.H.头部重伤,随即协调校方和家属将其送医,并上报市公安指挥刑事警察部门介入调查。

调查认定,京门继续教育中心11年级学生Đỗ Phúc B.是造成N.C.H.受伤的施暴者。海防市公安刑事警察机关已对Đỗ Phúc B.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目前正扩大调查,以厘清其他涉案学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