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人民委员会10月17日通报,已对总部设在洞海坊的CC1-广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该公司在房地产经营中违反规定。该公司被罚款9.5亿越盾,并被要求退还向客户收取的不合规款项及相应利息。
据处罚决定,违规行为发生在原广平省洞海市、现广治省洞海坊的丽奇河东岸商业住宅区项目。2023年4月,该公司就三块已具备技术基础设施的土地,与个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供其自建住房。
处罚决定指出,签约时这些地块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也未达到《房地产经营法》规定的投入经营条件。除罚款外,公司须全额退还不合规收取的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整改期限为收到决定之日起10天。
广治省方面表示,若企业不自愿履行,将被强制执行;逾期未缴罚款部分按每日0.05%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