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公布对芹苴市及安江省、金瓯省建筑用矿产管理与开采工作的专项监察结论。据《青年报》获得的结论文件,监察聚焦高速公路建设用砂的调配与开采执行情况,认定安江省在一天期限内完成约32.2万立方米砂石调运的安排不具可行性。
结论指出,为补充洲德—芹苴—朔庄高速公路施工用砂,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于2026年3月5日请求安江省支持,向途经该市的路段调运材料。安江省人民委员会随后于3月30日发文确认调运砂源,但文件有效期仅至次日,而需开采、运输的砂量约32.2万立方米。政府监察总署认为,将执行期限定为仅一天不具可行性,影响项目材料动员能力,也未按规定对重点工程实施矿产调配,责任归属安江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监察还指出,部分获准为高速公路开采砂石的企业未达产能,未采完获批储量。其中,第五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负责的MS05矿获批储量65万立方米,实际仅开采1400余立方米,约0.23%。和俊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MS04矿获批年产能提高至72.5万立方米,2026年上半年仅开采并向承包商供应逾7.4万立方米,相当于年产能的一成多;实际每日作业车辆通常仅1至2辆,远低于企业申请延期、调整许可证时提出的每日8至10辆。
结论还记录,和俊公司未执行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的20.8亿越南盾罚款决定,涉及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措施及未按规定缴纳环保保证金两项行为;公司另欠缴土地租金8亿越南盾,2026年上半年还有逾12亿越南盾资源税和环保费未缴。监察组发现企业少申报共1408立方米砂石,导致应缴资源税和环保费不足。2026年7月23日,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已决定收回该公司MS04矿的矿产开采许可证。
政府监察总署建议芹苴市指导税务部门复核并追征和俊公司欠缴的资源税和环保费,加收滞纳金并依法行政处罚,对逾期欠税采取强制措施。对已被收回许可证的MS04矿,建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尽快安排替代材料,保障第4成分项目回填用砂进度。对安江省,建议将富余砂源调配给重点工程,加快办理努依带、茶夺烂等石矿储量提升和开采许可手续。工商部被建议研究并报请有权机关补充对未达许可产能开采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