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一名男子因殴打两名年幼女儿,被警方立案侦查并实施逮捕羁押,检察机关已批准相关决定。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7日通报,富寿省区域人民检察院已批准对嫌疑人裴文俊(Bùi Văn Tuấn,1991年生,寓居富寿省永兴乡)的起诉决定和逮捕令。
据调查材料,10月10日约19时,在永兴乡新村的家中,裴文俊因手机SIM卡丢失一事动怒,令两名女儿——2015年出生的B.H.T.和2017年出生的B.T.P.M.——趴在地板上,随后持续辱骂,并用扫帚柄和电线抽打两人的臀部和腿部。10月13日,两名女孩的祖母向职能部门举报了裴文俊的行为。
鉴定结果显示,B.T.P.M.身体损伤程度为2%,B.H.T.身上有多处淤青。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10月15日已作出立案决定、起诉嫌疑人决定及逮捕羁押令,罪名为《刑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的“虐待或折磨祖父母、父母、夫妻、子女、孙子女及有养育之恩的人”,并移送案卷提请区域人民检察院批准。
通报指出,裴文俊没有稳定工作,生活放浪,经常酗酒、辱骂和殴打子女,此前已有三次前科,涉及“毁坏或故意损坏财产”“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产”及“窝藏或消费他人犯罪所得财产”等罪名,并多次因伤害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26年7月,他又因殴打两名亲生女儿致伤被永兴乡公安行政处罚,但并未因此收敛。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