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人民法院10月16日开庭审理一起设赌局抢劫案的上诉,驳回被告人陈忠晋(Trần Trung Tấn,38岁,寓居同奈省)的减刑请求,维持原审以抢劫财产罪判处其1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案被告人阮黄 tựa(Nguyễn Hoàng Tựa)此前已被芹苴市第10区域人民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
根据一审判决,阮黄 tựa、陈忠晋与邓晋明(Đặng Tấn Minh)得知受害人陈文强(Trần Văn Cường)在牌局中作弊以侵占同桌参赌者的钱财,三人遂商议邀陈文强入局打牌,借机抢劫其财产。三人另找多人参与作案,物色场地开设赌局,并安排人员扮演当地被邀来喝酒、打牌的居民。
2023年9月18日约19时,陈文强驾车载另外两人与阮黄 tựa会面,被带至事先准备好的地点喝啤酒,随后按剧本邀胡维庆(Hồ Duy Khánh)加入。喝过一阵啤酒后,胡维庆与陈文强一方三人开始赌钱,约定赢家请客按摩,阮黄 tựa在旁观看。其余被告人在外等候胡维庆的信号,并准备了6把刀作为凶器。
胡维庆打了一阵后报称钱已输光,要求追加钱款,团伙中一人将钱送入。随后胡维庆再次报称输钱,并招呼同伙进场抢劫。邓晋明接信后让所有人上车,部分人在路口望风,部分人持刀进入控制陈文强一方,抢走现金2540万越南盾,并强迫对方转账1.4亿越南盾。邓晋明、阮黄 tựa、陈忠晋还抢走两部iPhone 13 Pro Max、一部iPhone 12 Pro Max、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一枚银戒指。
陈文强被抢后向原朔庄省计策县公安机关报案。侦查机关认定,陈文强一方被抢现金1.65亿越南盾,加上手机及金银首饰等财物价值逾5880万越南盾,合计超过2.24亿越南盾。
原朔庄省人民法院2025年4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8月8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抢劫财产罪分别判处邓晋明14年、阮清心(Nguyễn Thanh Tâm)11年、陈文和(Trần Văn Hòa)10年、阮苏尼(Nguyễn So Ny)9年、胡维庆9年、武明新(Võ Minh Tân)9年、杨德忠(Dương Đức Trung)7年、阮日英(Nguyễn Nhựt Anh)8年、陈友才(Trần Hữu Tài)8年、阮越胜(Nguyễn Việt Thắng)3年、潘英才(Phan Anh Tài)3年有期徒刑。连同此次二审维持判决的陈忠晋与阮黄 tựa,该案13名被告人合计被判处119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