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第6公路交警队表示,近期在巡逻检查中发现不少民众未充分了解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登记规定,部分车辆购车后长期未办理登记。该队队长范文战(Phạm Văn Chiến)中校称,一旦被查获,交警会立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并暂扣车辆,待车主携带车辆证件前来处理时,才能完整核实车辆状态和相关违法行为。
该队统计,从今年初至今已检查、立笔录处理并暂扣194起无车牌、无车辆登记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罚款总额为8.35亿越盾。范文战提醒民众不要轻视车辆登记手续,从一开始就办完手续所需的时间和费用,通常比事后说明、补交材料或处理衍生违规简单得多。
报道列举了两起个案。住在春芳坊的杜黄明(Đỗ Hoàng Minh)骑一辆尚未上牌的摩托车在尚吉路上行驶时被检查、立笔录并暂扣车辆;其家人原以为只需缴纳与车牌有关的罚款,带购车证件办理时才发现还涉及车辆登记状态问题,据其家人称各项违规罚款合计近700万越盾。住在义都坊的阮氏香(Nguyễn Thị Hương)2023年购买一辆电动摩托车,因认为电动车较少被查且自己很少使用而未办登记上牌,2026年8月在范文同路上因无车牌被查、车辆被暂扣,处理后缴纳近700万越盾。
AEC律师事务所经理、律师陈黄武(Trần Hoàng Vũ)援引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第35条第1款指出,参加道路交通的车辆须按规定取得车辆登记证并悬挂车牌,民众购新车应在投入通行前完成登记,不能仅凭购车发票、单据就认为车辆已具备上路条件。他并援引政府2024年12月26日第168/2024/NĐ-CP号议定称,驾驶无车辆登记证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罚款200万至300万越盾,驾驶无车牌车辆罚款400万至600万越盾,具体适用须依据车辆登记、车牌状态及执法人员在检查和立笔录中认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