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办公室10月16日通报,已对1995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奠盘东坊的胡文明日(Huỳnh Văn Minh Nhựt)送达起诉决定并执行逮捕令,羁押措施针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称,该男子此前已有两宗故意伤害前科,另有三项与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相关的行政违法记录。
警方介绍,案件起因是社交媒体上的争执。约事发一周前,明日发现名为“Văn Quý Lộc”的脸书账号发布了他认为侮辱、诽谤其亲属H女士的内容,联系对方要求道歉未果后,双方在脸书上持续争吵并出现挑衅性评论。
据警方初步核实,2026年10月12日晚,明日租车并携带一把长约60厘米的剑,前往“Lộc”在岘港市会安坊的租住处找人。他脚踹大门、用剑刺砍铁门,同时叫喊辱骂,要求对方出来见面。未见到人后,他捡起一块砖砸破停在“Lộc”洗衣店前一辆白色汽车的后挡风玻璃,并请路人用手机拍摄,随后通过“Không Cần Biết”账号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两段视频分别于2026年10月13日0时29分和0时39分发布,警方称获得数百次点赞、数十条评论以及数万次观看和分享。
警方称,明日随后又到“Lộc”家人在奠盘坊经营的T.N旅馆,持剑站在门前叫喊挑衅,自行开门上到二楼,用灭火器砸破一间客房门玻璃。见到“Lộc”的母亲并要求对方出来未果后离开。13日8时许,他再次返回旅馆,见到“Lộc”的父母并威胁称,若“Lộc”不道歉,家人须自行承担后果。之后他因看到脸书上自认为具有挑衅性的内容,再次持剑寻找“Lộc”,被警方传唤。
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办公室会同第十区域人民检察院及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了现场勘验和证据收集,暂扣一把剑、后挡风玻璃被砸破且有损坏痕迹的43B-307.xx牌照汽车、92L1-088.xx牌照摩托车及相关物品和材料。2026年10月13日,警方对明日执行紧急情况下的拘留令和暂扣决定,并扩大案件调查,以继续处理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