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已对胡文明显日(Huỳnh Văn Minh Nhựt)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羁押。警方认定,此人持剑到他人住处威胁、砸毁财物,随后将视频发布到脸书,意在挑衅。
据岘港警方通报,约一周前,日发现脸书账号“Văn Quý Lộc”发布其认为侮辱、诽谤亲属H女士名誉的内容。他联系该账号主人要求道歉未果,双方随后在脸书上互相发表挑衅性评论。
10月12日晚,日租车携带一把剑前往Lộc在岘港市会安坊的租住处。他踢门、用剑刺砍铁门,并辱骂、要求Lộc出来见面。未见到Lộc后,他捡起一块砖砸破停在Lộc洗衣店前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作案过程中,他让一名路人用手机拍摄,再用账号“Không Cần Biết”将视频发上社交网络。两段视频获得数百次点赞、数十条评论和数万次观看与分享。
日随后又到Lộc家在奠盘坊经营的T.N旅馆,持剑在门前喊叫挑衅;自行开门上到二楼,用灭火器砸破一间客房门玻璃。10月13日早上,他再次返回旅馆,见到Lộc父母并威胁称,若Lộc不道歉,家属须自行承担后果。之后他因认为脸书上仍有挑衅内容,再次持剑寻找Lộc,被警方传唤。
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会同第十区域人民检察院及刑事技术部门勘验现场、收集证据,暂扣一把剑、一辆后挡风玻璃被砸破且有损坏迹象的汽车、一辆摩托车及相关物品材料。警方称,日有“故意伤害”两次前科,以及三次涉及故意伤害、毁坏财物行为的前科记录。
10月13日,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对日执行紧急情况下的拘留令和拘留决定,事由为“扰乱公共秩序”,并扩大案件调查,继续依法处理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