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已作出补充侦查结论,继续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美幸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范美幸(46岁)。调查认定,她以种植和经营玉玲参项目为名,向投资者承诺每年最高48%的回报,从1200多名投资者处筹集近1.3万亿越南盾。
案卷显示,范美幸于2017年8月成立美幸集团股份公司并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公司持续宣传在昆嵩省和广南省的玉玲参种植、养护与经营项目,并在项目推介会上称玉玲参是越南国宝品牌、具有内销和出口潜力。调查机关认定,在开始筹资时,公司并无宣传中的玉玲参种植项目,也未与任何企业签署合作实施该项目的合同。
为吸引投资,范美幸推出股份转让、借款和玉玲参种植三种合同,共同点是承诺每月2%至4%、即每年24%至48%的高额回报,并按月支付利息直至合同结束。她随后与Win-Win有限公司、森森有限公司和茶美农产品股份公司签约,这些企业虽获准种植玉玲参,但后来未按承诺履行合同。调查机关指控,签约意在让投资者相信集团确有项目并在开展经营。
通过上述方式,范美幸与1200多名投资者签订3600多份合同,筹集近1.3万亿越南盾。调查认定,她已向814名投资者返还超过4410亿越南盾本金,向1053人支付超过1640亿越南盾利息,并赠送价值约340亿越南盾的代金券。调查机关指控,她实质上是以后加入者的资金支付先前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以维持集资运转。到2022年11月,美幸集团失去支付能力。
案卷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仍有近1100名投资者的约2300份合同未结清,涉及金额超过8500亿越南盾。范美幸供称,她将超过520亿越南盾用于购买玉玲参植株,660亿越南盾用于购买雪山林业合作社股份,超过430亿越南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约1250亿越南盾用于房地产定金和买卖。
调查列出的房产包括河内范雄路E9地块B7区一块13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购入价248亿越南盾;怀德县32号国道北侧新城区一套75平方米公寓,65亿越南盾;陈维兴路Starcity Center项目两套公寓,合计120亿越南盾。她还签约购买广宁省巡洲港都市区土地使用权,合同总额366亿越南盾,但调查认定仅以集资款支付156亿越南盾;在富国岛Suối Lớn地区以300亿越南盾购买两块共2800多平方米土地。此外,她供称用投资者资金购买一辆黑色梅赛德斯S450和一辆黑色丰田Land Cruiser。
范美幸向调查机关供称,购买、预订房地产和资产是为服务集团玉玲参项目投资,因项目尚未产生利润,希望这些资产升值后有钱支付投资者。调查认定,她此后已将上述房产和两辆车全部转卖,所得继续用于维持公司运营和向投资者付息。调查还认定,她向介绍投资者出资的中间人支付超过1580亿越南盾佣金,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至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