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颁布第83/2026/TT-BGDĐT号通知,规定高等院校标准,自2026年11月15日起生效,取代2024年2月5日第01/2024/TT-BGDĐT号通知。新通知调整了招生与培养标准中第5.3项准则的毕业率计算方式,毕业率与按时毕业率两项最低门槛维持不变。
按新规,毕业率不得低于60%,其计算方式为:在不超过标准培养时间1.5倍的期限内完成培养课程的学习者人数,除以当年招生实际人数,统计截至评估年度的12月31日;同时,按时毕业率不得低于40%,即在标准培养时间内完成课程的学习者比例。此前第01号通知规定,毕业率为不超过标准学习计划2年者所占比例且不低于60%,按时毕业率不低于40%。以4年制课程为例,新统计期限为6年;5年制课程为7.5年。
太原大学信息技术与传媒大学校长冯中兴副教授表示,这是合理调整,更准确反映学分制培养特点。他指出,标准培养时间是课程设计基准,但学生实际学习路径并不完全相同,有人需要更多时间积累学分、完成实习、提升能力或应对经济、健康及个人困难,不应把晚毕业等同于学习质量差。他同时强调,新规并未降低质量要求,60%和40%两项门槛保持不变,院校不能把延长统计期限当作改进培养的替代方案。
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培养管理处代表指出,学分制赋予学习者较大自主权,也带来学习路径管理挑战。除挂科或未满足外语、信息技术证书要求的情况外,学校也记录到部分学生主动延长学习时间,以攻读双学位、参加海外学术交流或提早工作积累经验,这些在学分制下属于正当的个人选择。该代表表示,培养工作最大的顾虑是守住质量标准,不能为追求好看的毕业数据而降低外语或专业要求。
冯中兴认为,落实第83号通知应成为院校审视和提升治理能力的机会,而非仅为应付管理要求核对数据。他建议院校全面评估各项标准与指标、明确差距并制定有资源和时限的改进路线,同时统一数据系统,按招生届别、标准培养时间和评估时点跟踪毕业率等指标。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方面则表示,该校教务系统已从二年级起筛查并发出进度滞后预警,在校园内开设外语补习与定期能力测试,每学年维持4次毕业审核,以便学生随时完成条件后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