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知识与生活报》刊发一篇回顾阮氏明开生平的文章。阮氏明开是越南早期共产主义革命者中的女性代表之一,曾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并担任西贡—堤岸市委(西贡—堤岸区党委)书记。1941年8月28日,她在刑场就义,年仅30岁。
文章记载,阮氏明开原名阮氏咏,1910年9月30日出生于乂安省荣市,出身小职员家庭。她少年时在荣市女校就读,参加过纪念爱国人士潘周桢的活动,并在要求法国殖民当局释放潘佩珠的请愿书上签名。1927年夏,她成为荣市—滨水地区首位加入兴南会(后改称新越革命党)的女性,并进入该组织执委会,负责妇女动员工作。1929年,她离开家庭转入秘密革命活动,随后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
1930年夏,阮氏明开被派往海防,后转赴香港,在共产国际东方部南方办公室工作,并接受阮爱国(胡志明)的革命理论训练,同时承担香港党组织与越南革命组织之间的联络。她使用多个化名活动。1931年她被逮捕并遭刑讯,1933年经红色国际干预获释,随后改名前往上海,与黎鸿峰取得联系,继续在海外党组织领导层中工作。1935年,她与黎鸿峰一同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潘兰”之名发言,谴责法国殖民者的侵略政策,并介绍印度支那和越南妇女的斗争。会后她留在东方大学学习。
1937年初,阮氏明开回到西贡,被中央派往南圻区委工作,在《民众报》发表文章,号召越南妇女参加反压迫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殖民当局加强对印度支那革命运动的镇压,南圻区委指定她担任西贡—堤岸市委书记。她经常深入基层,进入巴山造船厂、西贡铁路公司以及霍门、嘉定等地检查情况、巩固组织。她的丈夫黎鸿峰1939年9月29日在西贡活动时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1940年春,她生下唯一的孩子仅数日后便与孩子分离,继续革命工作。
南圻区委开会讨论起义主张后,平东六岔口地区一处党组织据点暴露。1940年7月30日,阮氏明开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关押在卡蒂纳警察局,后被转押西贡大监狱。当局曾带黎鸿峰前来辨认她,以寻找两人与南圻起义有关的证据,但两人均未承认,连夫妻关系也未供认。1941年1月21日,她被判处5年苦役、20年流放;同年3月11日,西贡上诉法院维持上述刑罚,并附加剥夺公民权20年和罚款。此后军事法庭判处她及南圻起义中被捕人员死刑。
1941年5月29日,阮氏明开在写给父母的信中表示自己“满怀仁爱、光明正大”,希望父母不要因殖民当局强加的判决而痛苦屈辱,并否认敌人所指控的罪行。文章称,面对死刑判决,她仍相信自己清白并坚持革命理想。1941年8月28日上午,她得知将被处决后大声控诉敌人罪行,呼吁狱友起来斗争,遭士兵用刺刀刺伤胸部,随后被押往刑场。行刑前,她与同伴扯下蒙眼布,高呼“印度支那共产党万岁!越南革命成功万岁!”后牺牲。
文章还提到,阮氏明开被关押在卡蒂纳警察局期间曾在墙上刻诗,表达革命意志。已故越共中央总书记黎笋曾评价说,他接触过许多女性干部,但很少见到像阮氏明开那样自觉承担革命领导责任的同志。如今越南多地有以她命名的街道,胡志明市市中心的阮氏明开街和同名学校即为纪念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