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在第320/2026/NĐ-CP号议定中规定,银行、证券、电信、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等12个领域的电子交易账户须与电子身份账户VNeID完成关联和认证。该议定修改补充了电子身份与认证的相关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在议定生效前已开设的账户。

须关联VNeID的12个领域为:教育、数字扫盲、证券、电信、银行、电子商务、电子发票、运输经营、旅游经营、药品经营、诊疗,以及在越南运营的社交媒体。电子商务领域的规定适用于卖家、直播带货者和联盟营销人员的账户。

对于议定生效前已开设的账户,关联和认证须最迟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银行领域账户的期限则延至2027年6月30日。议定还规定,用于国防、安全活动及跨境服务的数字平台电子交易账户,在平台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须在使用前完成与VNeID的关联认证。

在其他领域,各部部长及部级机构负责人将发布须在交易前强制关联认证VNeID的具体在线交易清单,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领域适用上述认证方式的交易范围。

议定同时对国家数字平台提出要求:这些平台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集成VNeID,用于认证、登录以及机构、组织和个人之间的交易。受规管平台须按路线图完成系统集成,以满足电子交易的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