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建设厅就一项拟议中的特殊处理机制提交政策影响评估报告,该机制针对12个存在土地和建设秩序违规的项目。建设厅在报告中提出,对违规时间较长的工程适用特殊机制,可能形成不良先例。
纳入处理范围的项目包括怀德县建兴CT6、清池县新潮CT5、VP3、VP5、VP6三栋楼以及灵潭HH1至HH4综合体,还有大青CT8、CT10,金文—金缕CT11、CT12和夏罗住宅区。核查结果显示,这些项目的投资方违反规划建设,增加楼面面积、拆分公寓,使实际住房数量和人口规模超出规划。
按规划或建设许可证,上述项目共有6759套住房,实际却达到24943套,增加18184套。建设厅指出,住房数量增加给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带来压力,影响居民生活质量。部分项目已获发权证,灵潭HH1至HH4等项目则尚未获发。
建设厅表示,如果强制拆除违规工程部分并迁移已稳定居住多年的大量居民,处理过程可能影响社会民生和区域秩序,并引发群体性诉讼。一些工程在高度和楼面面积上规模较大,河内尚无拆除先例,拆除还可能影响相邻工程,尤其是共用底座的建筑。
河内据此起草关于特殊机制的第决议草案,以解决长期遗留问题并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建设厅同时提醒,全市仍有不少项目违规问题未彻底处理,其中一些违规程度不大却难以适用现行规定,因此若仅为相关项目出台专门机制,需考虑对其他违规项目的公平性。建设厅警告,若扩大适用范围,土地和建设秩序违规处理规定的威慑效果可能无法充分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