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理的指示,建议胡志明市领导允许市民进行建筑登记,以替代现行的建筑许可证发放。
建议自7月1日起,基于胡志明市建筑管理规定中的巷道路线和住宅建筑架构,统一让市民进行建筑登记替代建筑许可证。
同时,建议考虑调整建筑高度,对于实际宽度超过5.5米且建筑长度至少为12米的建筑,在胡志明市建筑管理规定中至少增加一层,目的是在城市化增加的背景下提高建筑用地使用率,过去五年中交通基础设施的增加,不会对城市区域的交通造成压力。
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范越顺博士向《青年报》解释上述建议时表示,自7月1日起,县级人民委员会将不再存在,地方政府仅剩两级。因此,目前由县级负责的建筑许可手续需要简化并交由乡级负责。
关于手续顺序,将由乡级人民委员会统一发布登记样本,确保快速、信息充足,以便按照流程为市民监督和完成工程服务。
关于上述建议的法律基础,范顺博士认为,《建筑法》已有规定,对于已有1/500比例规划批准的住宅工程和项目,取消建筑许可证发放。此外,胡志明市已有关于胡志明市建筑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56/2021/QĐ-UBND)作为发放建筑许可证的基础。
目前,胡志明市已对大多数地区进行了1/2,000比例的规划覆盖。根据建筑管理规定,胡志明市将统一工程的规模、建筑密度、后退距离等。乡级人民委员会将指导手续顺序和登记样本。
市民想要建筑,只需按照已登记的房屋样本和设计进行登记和建筑。国家管理机构将监督工程建设。如果市民故意违反建筑登记,将根据现行建筑领域的违法法律进行处理。
“在国家发展事业和胡志明市发展中,总理提出的取消建筑许可证的建议非常符合民意。取消建筑许可证既方便了市民,又不会失去国家对建筑管理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不会影响胡志明市的城市建筑空间。”范顺说。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