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讨论中,多名代表集中指出越南营商环境中的制度性障碍,尤其是法律文本数量庞大、频繁修订,以及以认证、证书、培训要求等形式重新出现的“隐性”经营条件。胡志明市司法厅厅长、国会代表阮氏红杏表示,大量文本的颁布导致不断修改补充,执行机构、组织和民众难以及时更新,影响法律执行效果;采用简化程序缩短文本生效时间,也使实施准备环节遇到阻碍。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代表杜德显对削减53%行政审批时间和55%合规成本、取消56项和修改4项有条件经营行业的结果表示印象深刻,但他指出,不少专门法律以多种形式让“隐性”经营条件“复活”,例如要求认证、证书、标准或强制参加培训、学习。他以会计—审计领域为例:尽管宣布取消经营条件,从业者仍须持有执业证书;拍卖行业不再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但拍卖师实际上仍须学习、考试并取得证书才能执业。他建议政府全面审查各专门法律,避免“纸面上”取消经营条件却产生新的障碍。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陈黄银指出,2026年前9个月全社会仅动员到3.1千万亿越南盾,而全年计划需要5.2至5.4千万亿越南盾;同期有172,118家企业退出市场。他表示,要实现2030年200万家企业目标,全国平均每年须净增20万家企业,而过去几年每年仅净增约4万至5.2万家。他建议通过降低企业实际利率、由越南国家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长期再融资以支持基础设施、住房和工业园区项目、增加国有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以及压低油价和电价来控制通胀、为宽松货币政策创造空间。

河内代表苏辉武强调,可持续降低利率不仅是对银行业的要求,也涉及国家资本渠道的重组,使经济获得长期资金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他同时提醒,应加强对薄弱信贷机构、尤其是流动性风险较高银行的信贷增长监督,因为这类银行不惜代价筹资、推高利率,可能引发利率竞争。富寿省代表范雄兴则提出,应针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地区形势制定不同增长情景,并主张将“自主”纳入2027年总体目标,认为经济自主须先于其他领域的战略自主。

河内代表阮文胜建议政府研究在工人集中区域发展长期租赁社会住房的优先机制,在工业园区、城市区和住房项目规划阶段就安排土地并衔接交通、学校、托儿所、医疗和文化设施,同时简化社会住房申请手续,公开租赁条件、租金及相关费用。他还提出,增长应更多依靠劳动生产率、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源质量,政府需补充衡量和提升就业质量、劳动者实际收入的措施,并出台支持企业提高生产率、改善工资、工作条件和福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