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公布,已对孙鹏(Tôn Bằng)作出刑事立案、起诉被告并下达逮捕令,以暂时羁押方式调查其涉嫌侵犯工业产权。案件同时涉及“Hằng Du Mục”商标及一批带有该商标的红枣。

据胡志明市公安通报,孙鹏与阮氏泰恒(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Hằng Du Mục”)自2022年起曾共同进口、经营红枣。但“Hằng Du Mục”商标注册在阮功好(Nguyễn Công Hảo)名下,他是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并将商标交给女儿阮氏泰恒在经营中使用。

2024年8月,孙鹏与阮氏泰恒正式离婚。警方初步调查结果称,离婚后孙鹏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获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标经营红枣。

在搜查Dịch Dương公司位于新山坊的仓库时,职能部门发现28,794公斤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原产地中国的红枣。该批货物未出示发票和凭证,估值约15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依据《刑法》第226条第2款,对案件立案、对被告立案并下达逮捕令,以暂时羁押孙鹏,调查“侵犯工业产权”罪。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