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建设厅发布交通组织调整通知,为维修升龙大道沿线四座桥梁,施工期间将在多处路段封闭半幅路面,车辆改由剩余半幅通行。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在完工并确保安全后,将围挡移至另半幅继续施工。

具体封闭位置包括:富都高架桥下周文廉路掉头点,围挡宽3.85米,用于搭设脚手架;富都高架桥桥面封闭半幅宽5.05米,用于铺设沥青混凝土和维修伸缩缝;右侧辅路从Km4+640(周文廉高架桥)至Km5+650(西南大学高架桥)封闭半幅;左侧辅路从Km5+650至Km4+988(锐河高架桥)封闭半幅;左右两侧高速公路从Km3+878(野生动物高架桥)至Km4+640(富都高架桥)封闭半幅。

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实行逐级降速,车辆通过施工范围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建设厅要求交通基础设施维修管委会在距施工点500米、100米和50米处设置远端警示标志,在施工位置安装交通安全保障系统、全场照明和夜间警示灯,并在出入口安排人员引导,仅在安全条件具备时放行人员和车辆。

施工单位须使用导向桩和锥形筒引导车辆绕行,确保楔形变道段长度,并按TCVN 14661:2026标准布置防护设施。投资方须保障居民道路、城市道路与辅路交叉口通行顺畅,在整个施工期间检查维护标志、围挡和警示灯,及时处理影响交通安全和造成拥堵的情况,同时在桥梁两端安排值守、设置驻点并公布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河内市交通管理与运营中心将调整受影响的公交候车点(如有),并通知各公交运营企业掌握方案。建设厅检查部门负责检查通知落实情况,跟踪评估交通状况以便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建设厅建议慈廉、大模、西模、春芳等坊人民委员会指导力量配合分流引导和宣传,查处交通秩序违法行为及占道、违停等;建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处安排力量引导分流,加强对沿线交通秩序和城市秩序的检查处理。通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观察标志、服从职能部门引导,以确保安全并减少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