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所学校的校长和管理人员提出,教育机构经过调整后,管理岗位的工作量和责任明显增加,现行待遇与教学定额却仍按统一标准执行,难以匹配实际管理规模。他们建议内务部与教育培训部在制定政策时,把学生人数、班级数、学段数量、分校和教学点数量以及管理地域纳入考量。
龙谷幼儿园副园长陈氏红香表示,调整后的教育机构在专业、人事、财务和校园安全方面的管理范围与责任,都高于普通学校;即便规模不大的单位,管理工作也已相当吃力,规模更大的学校挑战更多。她建议按实际规模建立责任津贴,而不是一律适用同一标准,并对经常往返分校、教学点的人员,尤其是偏远和交通困难地区的人员提供支持。
在教学定额方面,陈氏红香提出,应针对规模大、多学段、多分校和多教学点的学校明确课时定额与工作时间,并降低管理人员的课时定额,使其有足够时间履行管理职责。她认为,若仍按小规模学校的课时标准执行,管理人员既要保证专业活动,又要统筹多个校点,可能陷入超负荷状态。
多乐省邦美蜀市武氏六小学校长邓氏海燕持相近看法,建议按规模、性质和工作量调整管理人员的职务津贴与待遇政策,而不只依据职务名称或学段。她提出,对学生、班级、教职工人数多,或设有多学段、多个相距较远教学点的学校,应按管理复杂程度计算津贴,并补充管理人员、安排行政财务与设施安全方面的辅助人员。
两位管理者还关注调整后不再有合适岗位的人员安排。陈氏红香主张优先重新安排工作、开展转岗培训,并在过渡期保留津贴和收入;对必须离职或提前退休者,应保障保险和离职待遇。邓氏海燕提到,部分能力较强、多年完成任务的校长因学校调整而无管理岗位可安排,又不符合现行提前退休政策条件,建议优先按能力和意愿安排工作,并研究针对这类人员的过渡机制。
越南政府办公厅第523/TB-VPCP号通知载明,副总理黎进洲在有关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机构调整进度及边境乡寄宿学校建设运营的会议上要求,内务部研究并提出适合规模大、多学段、多分校和多教学点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的制度政策,同时研究调整后不再有合适岗位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置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