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的第365号大米进出口经营法令自本月初生效。工贸部近日在 Đồng Tháp 举行宣介会,向大米出口商介绍新规。法令简化经营条件、精简文件并缩短许可时间,同时收紧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从稻田到港口的数据链以追溯货物原产地。目前全国有超过150家企业具备大米出口资格,该行业每年创汇超过40亿美元。

法令要求大米出口商经常维持最低流通储备,规模相当于最近六个月已出口大米量的5%。这一规定旨在帮助消化稻谷和大米商品、保障稻农利益、平衡出口与国内消费并稳定大米价格。每年,农业与环境部会同工贸部及重点稻米产区地方,平衡消费与流通储备需求,以确定商品大米出口导向。

法令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出口商信用评分体系。企业信用度按0至100分评估,总分为法令规定的各分项指标平均值,评估体系包含10组全面指标,反映企业能力和守法情况。企业若报告迟缓、信息缺失、不准确或不合规,将被扣分。评分自2028年初正式适用,并成为选择主力交易商和分配集中合同的依据。

Trung An 股份公司董事长 Phạm Thái Bình 表示,第365号法令有多项革新,值得注意的是削减经营条件、简化档案和缩短许可时间,从而增强行业内企业的自主性。国际水稻研究所高级科学专家 Alisher Mirzabaev 认为,在当前竞争环境下,既要保证质量,也要帮助农民拥有真正可靠的合作伙伴、商贩和价值链参与方来销售产品;任何出口价格框架都需谨慎结合有竞争力的价格与质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