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税务局对Hà Đô集团股份公司(股票代码HDG,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合计追缴税款、罚款及滞纳金超过30亿越盾。该公司已就收到处罚决定一事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处罚决定,Hà Đô集团被认定在增值税申报中存在购入商品、服务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的情形;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司列支了部分不合理、不合规的费用,并少申报营业收入。此外,公司还被认定有两张发票开具时点错误。
罚款方面,因申报错误导致少缴税款被罚逾4.695亿越盾;因2025年6月增值税申报表指标填报错误但未造成少缴税款被罚650万越盾;因发票开具时点错误被罚350万越盾。公司还须补缴欠税近23亿越盾及滞纳金近2.531亿越盾,滞纳金计算至2026年9月30日,此后由企业自行计算并缴纳至足额入库之日。
税务部门要求Hà Đô集团及时、足额将上述款项缴入国家预算,补救措施的履行期限为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