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在一份草案中提出,对更换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的居民及运输经营者给予补贴,金额按家庭经济条件、所在区域和车辆类型区分,最高可达2.5亿越南盾。该政策与胡志明市计划从2028年起在中心区域逐步限制不达标排放车辆相衔接。
根据草案,电动摩托车补贴首先取决于家庭经济条件:贫困户每辆获2000万越南盾,近贫户1400万越南盾,刚脱贫户1100万越南盾。普通家庭则按区域划分,昆岛居民在2028年1月1日前换电动摩托车可获1897万越南盾,低排放区(包括中心核心区和守添)为177万越南盾,其他区域为88.5万越南盾。两轮技术车(网约车)换电动可获500万越南盾,垃圾收集三轮车拟补贴1625万越南盾。
电动汽车方面,个人9座以下车辆在低排放区及部分优先区域换电动拟补贴400万越南盾,部分外接充电混合动力车型在低排放区可获700万越南盾。昆岛补贴显著更高:2028年前换电动私家车可获1.058亿越南盾,2028年初至7月1日前降至7935万越南盾,2028年7月1日至2029年1月1日前为5290万越南盾。
运输经营群体也在补贴范围内。昆岛以外,出租车和9座以下合同车从汽油、柴油换电动可获1400万越南盾,9座以上客车、合同车及卡车拟补贴1000万越南盾。昆岛出租车补贴可超1.32亿越南盾,卡车超1.62亿越南盾,9座以上客车或合同车最高2.5亿越南盾。
草案规定,每人或每机构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不可叠加,若同时属于多个群体则按最高档享受。申请需提交按模板的申请书、购车发票或凭证以及证明所属政策群体的材料;网约车司机、贫困户等还需补充平台账户、社会救助数据或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材料可现场提交、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或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获批后补贴预计5天内转入本人银行账户。个人须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车辆,机构为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