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与越南医学会10月19日下午在河内联合举办研讨会,就《人体组织、器官捐献、摘取与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议聚焦完善政策、保护捐献者权益、确保器官分配公平,并推动越南器官移植医学可持续发展。研讨会由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范玉玲副教授和越南医学会副主席阮越绒教授共同主持,血液学与输血协会、南医协会、东医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和科学家参加。
范玉玲在开幕发言中表示,2006年颁布的现行法律为越南器官移植医学奠定了历史性法律框架,推动该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她称,法律实施20年来,截至2026年初,越南已成功完成超过1.1万例器官移植,掌握多项复杂技术。但她同时指出,活体捐献仍是器官来源的主要部分,脑死亡者捐献来源有限;捐献年龄、捐献者保护、干细胞管理、数字化转型、信息保密和财务机制等规定也需要继续完善。她建议与会代表分析现行规定的不足,评估修订条款的可行性,兼顾医学专业要求、法律原则以及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益。
原越南卫生部法制司司长阮辉光博士提出,应明确相关概念,区分自体干细胞、干细胞产品及不同用途的产品,特别是区分用于治疗和研究的产品与用于美容目的的产品。他还建议具体规定干细胞库的经营条件、活动方式和管理机制。与会代表还强调,须明确脑死亡和循环死亡的标准,为组织、器官捐献和摘取提供专业与法律依据。越南医学会副主席阮越绒提议考虑用“心脏死亡”替代“循环死亡”的表述,以便公众理解并保持医学术语统一。
在活体捐献方面,多位意见提出应审慎研究捐献年龄、捐献条件和独立咨询机制,以保护捐献者健康和权益,防止商业化风险。阮越绒强调,须确保捐献者在获得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自愿作出决定。代表们还建议完善防范买卖、中介买卖人体组织和器官的规定,审慎处理特殊器官捐献情形,确保自愿原则和人权。
越南医学会社区健康传播与关怀中心主任阮正谊从传播角度提出,应明确规定可公布信息的边界,保护捐献者和接受者的个人隐私及医疗信息。在器官分配方面,与会意见建议建立透明标准,在医学紧急程度、移植后生存前景和捐献来源相关因素之间确保公平。阮越绒提议国家协调中心应依据适当的评估标准运行,并建立覆盖捐献、摘取、移植全链条的效率评估指标。
越南形态学协会主席黎嘉荣教授表示,遗体捐献对医学生培养、外科实践和解剖研究具有特殊重要作用,但目前捐献遗体来源尚不能均衡满足各地区和培训机构的需求。他建议修订草案对遗体捐献给予更多关注,补充接收、保存、使用捐献遗体及接收机构责任的具体规定,并研究服务于疾病诊断的尸体解剖规定,将其与刑事法医解剖明确区分。越南东医协会主席窦春景副教授则强调,应明确接收机构按目的使用遗体的责任,确保尊严,并在完成教学研究后举行庄重的火化或安葬。
在财务机制方面,多位意见建议为每例器官移植建立统一的经济技术定额,作为确定成本和提升服务透明度的依据;同时建立明确机制,向下级发现和配合维持捐献者生命的医疗机构支付或补偿运输、保存组织和器官的费用。代表们还提出,完善捐献者政策应兼顾健康照护、医疗保险和出现健康问题后的长期支持。会议结束时,阮越绒表示,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将汇总专家意见,为修订草案的咨询和社会论证工作提供科学和实践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