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正在调查一起涉及会计违规和非法发票、以及欺骗顾客的案件,涉案公司为天富进出口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机关认定,1999年出生的阮氏香(人称“香老师”)及若干相关人员制作并发布了关于Loramen plus、Loramen plus喷雾液和Loramen皮肤香氛喷雾三款产品功效的不实广告内容。
调查机关指出,上述产品在广告中被宣称能够延长性行为时间、增强男性生理能力。这些广告内容有迹象使顾客对产品实际功效产生误解,进而下单购买和使用。目前案件以“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非法发行发票”和“欺骗顾客”两项事由立案侦查。
为配合依法调查和案件处理,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呼吁已购买、使用上述产品的顾客联系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调查机关同时要求受害人提供与这些产品相关的文章、广告内容的副本,以便核实和收集资料、证据。
材料提交地址为河内市义都坊阮文宣街62号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联系人为调查员阮春玉,电话0947.235.813。
河内市公安侦查机关称,正调查天富公司涉会计违规、非法发票及欺骗顾客案,认定阮氏香等人虚假宣传Loramen产品功效,呼吁购买者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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