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省北宁市警方正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名调查黄氏秋(1984年生)。调查机关称,黄氏秋原住北江省陆岸县鸿江乡上村,现对应北宁市朱坊甲上居民组,已被起诉为被告,并因弃保潜逃被通缉。

调查材料显示,2009年1月16日,黄氏秋利用与阮氏D的同学关系,向阮氏D的姐姐阮氏Đ和哥哥阮文H借用手机,称要联系亲人,随后将两部手机拿走变卖。警方称两部手机估价共410万越南盾。

2009年6月18日,黄氏秋逃离居住地。原北江省陆岸县公安调查机关——现为北宁市公安调查机关——对其发出通缉令。警方要求黄氏秋前往北宁市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投案,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

警方表示,若被告在缺席审判时故意潜逃,将被视为放弃自行辩护权利,也无法获准适用法律规定的减轻情节。警方呼吁民众提高警惕、保护财产并举报犯罪,发现通缉对象线索可通知北宁省公安刑事警察调查机关或最近公安机关,并承诺对提供信息者个人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