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人民委员会10月20日确认,已批准鸿拉港股份公司将20万立方米疏浚物倾倒至海中,用于鸿拉航道升级工程。省政府同时划定了倾倒海域,并要求相关部门对作业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获批海域位于富泽乡附近,面积17.2公顷,水深23.16米至24.35米。省政府要求企业严格在既定范围和目的内使用该海域,并遵守主管机关批准的各项条件。
为确保环境安全,广治省责成省农业与环境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及地方检查监督海域使用情况。专业机构须跟踪许可条件的执行,确保倾倒作业合规,不造成海洋污染、不破坏海洋生态,也不妨碍海上航行及其他合法活动。
省政府明确,作业过程中若环境监测指标超出允许限值、发生污染事故,或出现堤坝、海岸滑坡,将立即要求企业停止使用该海域倾倒疏浚物;企业须完成规定的整改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广治省还要求鸿拉港股份公司按获批的设计、工艺和施工措施进行疏浚与倾倒,主动预防和应对环境事故、溢油及化学品事故,采取措施减少对渔业资源、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障区域内人员和渔船安全,并依法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倾倒属于鸿拉航道能力升级计划的一部分。该航道目前仅能满足载重1万吨级船舶满载进出,疏浚升级旨在接纳更大船舶,提升港口投资效益和货物运输能力,服务鸿拉经济区及省内其他工业园区,并兼顾为老挝和泰国东北部省份转运国际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