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警部门10月20日通报,在芽庄—金兰高速公路上查获一名无有效驾照仍驾驶货车的司机,并对司机和车辆所属公司分别作出处罚,合计罚款7850万越南盾。

据高速公路陆路交警第六队通报,涉事司机N.H.G生于1981年,常住胡志明市,驾驶车牌号50H-244.XX的货车行驶在芽庄—金兰高速庆和省路段时被执勤组发现多项违规。检查中,该司机无法出示驾驶证;其驾驶证此前已于7月23日被林同省公安厅交警处暂扣,但他仍继续驾车。

交警对司机无证驾驶行为罚款1900万越南盾,并暂扣车辆7天;对其使用他人驾驶员识别卡登录货运经营信息的行为另罚150万越南盾。车辆所属的Công ty CP Đầu tư và Phát triển K.V.V.L公司因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使用,被处以5800万越南盾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高速公路巡逻管控,利用监控摄像系统查处违法行为,并提醒驾驶员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照,驾照被暂扣后不得继续驾车;运输企业应严格管理司机队伍和识别卡,不得将车辆交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