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副部长杜春(Đỗ Xuân)已签署文件,发往各中央直辖市及各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地坚决落实打击、阻止和处理医疗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及假冒商品行为的措施。卫生部在文件中指出,尽管此前已与各部委、地方配合开展多项行动并发现处理了若干违规组织和个人,但医疗领域的侵权、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商品情况仍存在复杂变化,违规者使用精细手段牟利。

卫生部要求各省市继续同步有效落实政府总理相关指示、决议及卫生部第734/KH-BYT号计划,并将此项工作确定为重点、经常性任务,同时强调管理范围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地须主动排查并确定有违规迹象的线路、地区、仓库、配送中心、生产经营场所、组织个人、电商账户和经营户,据此制定计划并组织集中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生产、买卖、运输、储存假冒、劣质、来源不明及走私的医疗产品;在零售药店和电商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伪造品牌、包装、标签、产地和地理标志;对医疗产品功效、成分、质量作虚假广告;以及根据政府总理第25/CT-TTg号指示,非法运输、生产、买卖、储存和使用烟草及电子烟、加热烟草制品。

卫生部还要求各省市指导卫生厅与公安、市场管理、海关、税务、边防、监察等部门及乡级政府、口岸和港口机场力量配合,交换核实信息并共享违规对象、手法数据。对可能形成大型链条或涉及多地的复杂案件,须主动通报并配合调查、同步处理,防止对象利用地区间衔接不足转移货物、变更经营地点或继续违规。

文件要求核实、检查和处理违规过程须符合法律规定,公开透明,不阻碍合法生产经营,并明确处理违规“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卫生部同时提出加快完善和联通医疗领域商品溯源数据,鼓励企业采用标识码、电子标签和二维码溯源,并通过媒体、数字平台和基层宣传提高民众对知识产权和防伪法律的认识,及时警示不得流通的医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