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和胡志明市各增加10名副局长

mika
By mika
6 Min Read

根据150/2025号法令,政府规定每个省级部门平均有三名副局长。省级人民委员会将根据部门数量和副局长总数,决定每个部门的具体副局长数量。

特别是河内和胡志明市,除了根据平均数确定的副局长总数外,每个城市还可以增加不超过10名副局长。

同时,政府规定,部门下属的办公室如果公务员少于10人,将安排一名副主任;10-14名公务员的办公室有两名副主任;15名及以上公务员的办公室有三名副主任。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部门包括:内务、司法、财政、工商、农业与环境、建设、科学与技术、文化体育与旅游、教育与培训、卫生、省级监察、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一些地方特有的部门包括:外交、民族与宗教、旅游。河内和胡志明市设立规划与建筑部门。

根据上述名单,各省市组织的部门不超过14个,河内和胡志明市设立的部门不超过15个。

河内和胡志明市各增加10名副局长

政府规定,部门是省级人民委员会的专业机构,具有为地方政府在行业和领域提供咨询、帮助国家管理的职能。部门将向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规范性法律文件;宣传、指导、普及教育;注册、颁发许可证、文凭、证书;管理企业、经济组织、协会等。

根据法令,乡级有三个专业办公室,其中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将管理办公室、司法、外交领域。

经济办公室(对于乡、特别区)或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对于街道和富国特别区)将管理财政-计划;建设和工商;农业和环境领域。

文化-社会办公室管理内务、教育与培训、文化、科学与信息、卫生领域。

政府授权乡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设立专业办公室。

全国合并后,有34个省级和中央直辖市及3,321个乡、街道、特别区。两级地方政府预计从7月1日开始运作。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