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交警近日对一名超时驾驶货车的司机及其派车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永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10月20日通报,已就司机N.H.T.(58岁,住永隆省福厚坊)驾驶芹苴市牌照货车从事运输超时一案立案处理,并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
据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介绍,在接到有关该司机超时驾驶的反映后,交警邀请其到队工作。N.H.T.在询问中承认,他于2026年9月29日15时48分至19时56分期间存在超时驾驶行为。交警据此对其制作行政违法笔录,认定其驾驶营业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间。
处罚结果为:司机N.H.T.被罚款400万越南盾,并被扣除驾驶证2分。与此同时,职能部门对S.V.N.股份公司分公司制作行政违法笔录,指其将车辆交给员工驾驶并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该企业将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
永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表示,超时驾驶会因司机疲劳、反应能力下降、容易在驾驶中打瞌睡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该处建议司机严格遵守驾驶时间规定,除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情形外,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以保障自身及交通参与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