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丹麦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10月19日在丹麦发表讲话,强调越南与丹麦通过《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拓展合作的空间,尤其集中在丹麦具有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风电等领域。

丹麦方面在访问期间向随行越南记者介绍了本国能源转型的路径。丹麦能源署负责海上风电的官员亨里克森(Mikkel Vinter Henriksen)表示,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推高能源价格后,丹麦逐步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转向提高能效和投资包括风电在内的新技术。1991年丹麦投运全球首个海上风电场温德比(Vindeby),2001年哥本哈根近海的米德尔格伦登(Middelgrunden)风电合作社项目投入运行,该项目一半资本由当地居民合作社持有。

哥本哈根海上合作伙伴公司(COP)董事会成员、产品总监约尔特克亚尔(Morten Hjortkjaer)介绍,米德尔格伦登的20台风机总装机40兆瓦,每年发电约90至100吉瓦时,可满足约3万户家庭用电。他认为吸引合作社参与,为这类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到了必要的共识;居民不只是用电者,也直接出资、持股并从项目中受益。丹麦专家称,当年单机2兆瓦、叶轮直径76米,如今风机可达约15兆瓦、叶轮直径236米,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已从数十兆瓦升至吉瓦级。

据丹麦公私合作非营利机构“绿色国度”(State of Green)新闻负责人法尔肯(Simone Falcon)介绍,2024年丹麦能源领域雇用约10.7万人,绿色技术占出口总额的8%,能源领域营收约410亿欧元。她表示,丹麦将气候目标写入法律,使其不随政府换届而改变,政府与企业就法规保持经常对话,研究界和社区也参与绿色解决方案的开发。

越南与丹麦的能源合作始于2013年,重点涉及电力系统规划、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亨里克森说,双方合作成果之一是《越南能源展望》报告,用于分析能源系统的长期发展情景;丹麦还分享了海上风电的许可流程、项目准备和政策框架经验。他强调,不能只建一座海上风电场,还需要电网把电送到用户;海上风电投资大、准备期长,希望吸引投资的市场须有明确的长期目标、稳定的政策框架和合适的风险分担机制。越南目前是丹麦24个政府间能源伙伴关系国家之一。

2023年越南与丹麦建立绿色战略伙伴关系。2025年,哥本哈根基础设施伙伴公司(CIP)与越南国家石油集团(Petrovietnam)签署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约尔特克亚尔称双方正勘察筹备一个预计装机1吉瓦的项目,为米德尔格伦登风电场装机的25倍。2026至2030年,双边能源合作进入第四阶段,聚焦长期能源规划、可再生能源整合、能效和海上风电发展。苏林在讲话中提及越丹民间故事中的相似之处,表示两国未来的故事将由双方的信任、知识、意志和决心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