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警方已对嫌疑人石P.(Thạch P.,常住芹苴市永珠坊永安地区)提起公诉,并执行逮捕令予以临时羁押,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依据是2015年刑法第174条(2017年修订补充)。案件由永福坊公安在接到民众报案后核实查明。
根据警方收集的材料和证据,2026年3月至8月期间,石P.利用民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需求,自称在政府机关工作、认识多名干部、能够快速办证,以骗取信任。随后其以多种理由要求受害人交钱,并伪造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受害人,以此侵占190百万越南盾。
同一报道还提到,一名受害人O女士为“跑”办红簿共向被告转账超过16亿越南盾,但被告收款后用于个人消费,至今仅归还2亿越南盾。该金额与前述190百万越南盾的表述在报道中并列出现,警方未说明两者是否为同一受害人或同一笔款项。
芹苴市公安表示,此案警示了利用民众办理土地手续需求、以虚假承诺收钱并用假证件侵占财产的作案手法。职能部门建议民众提高警惕,不要仅凭自称与干部或国家机关有关系、承诺快速办证的说法就交钱;办理土地手续应联系有权机关或当地受理返回结果部门,并主动核验证件真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