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税务部门明确,2026年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由通常的10月31日顺延至11月2日。原因是当年10月31日恰逢星期六,按规则期限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11月2日星期一。这一调整适用于拥有应税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家庭和个人。
河内税务局说明,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每年缴纳一次,从第二年起最迟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缴税者须在税务部门发出非农业用地使用税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申报调整材料同样须在通知发出后30日内提交。若逾期未足额缴入国家预算,须按税收管理法律规定缴纳滞纳金。
在申报方面,组织及家庭、个人须在纳税义务产生之日,或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导致应纳税额增减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报材料;因某省土地价格表中每平方米土地价格变动而调整的情形除外。若发生纳税人变更,变更前的纳税人须就实际使用土地期间完成申报、纳税及相关义务,否则须补足并接受税务行政处罚;新纳税人须在依法被确认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报材料。
河内税务局还提示,在税收稳定周期内,若纳税人及导致应纳税额变化的因素均未改变,组织以及家庭、个人无需每年重新申报。缴税时须核对征收机关名称、征收机关代码、章节代码、子项目代码及行政区域代码等信息;通过eTax Mobile应用缴税的,应选择正确的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款项,核对金额与地块、公寓信息后完成支付并保存凭证,再复查缴税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河内市税务局土地收入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