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大川乡警方10月20日通报,已对三名涉嫌毒品犯罪的男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中,生于1988年的郑文兴(Trịnh Văn Hưng)因在山罗省使用毒品被查,案件随后移交至其居住地大川乡警方处理。

警方调查显示,郑文兴供述称,10月12日他委托生于1988年的张文贵(Trương Văn Quý)代购价值200万越南盾的“马”毒品。张文贵提供了生于2001年的乔飞雄(Kiều Phi Hùng)的银行账号,并答应代为购买。随后,三人在张文贵家中共同使用毒品。郑文兴将12粒毒品带回家,并在10月13日继续使用了其中10粒。

10月14日,郑文兴在山罗省扶安县(Phù Yên)Chiềng Sinh坊区域接受警方检查,被检出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阳性。根据他的供述,大川乡警方传唤张文贵以查明案情,并认定乔飞雄是向郑文兴出售毒品的人。

目前,刑事警察机关已对三人实施刑事拘留。张文贵被依《刑法》第251条“非法买卖毒品”和第255条“组织非法使用毒品”调查;郑文兴被依第249条“非法持有毒品”和第255条“组织非法使用毒品”调查;乔飞雄被依第251条“非法买卖毒品”调查。上述指控均处于调查阶段,未经法院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