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修订黄金交易管理法令,将须使用非现金支付的单日交易门槛从2000万越盾降至500万越盾,新规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多家大型金店随即发布通知,要求客户使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付款,部分企业进一步限定只接受本人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

安卡拉特珠宝公司、保信孟海珠宝公司、米红珠宝公司、富贵黄金投资公司等大型金企在粉丝页发布通知,援引第390号法令,要求单日累计交易额达500万越盾以上的客户使用非现金支付。米红公司明确只接受转账至公司账户,并公布热线电话供客户咨询。

富贵公司则强调,非现金支付适用于黄金、白银、首饰等所有产品,且只与客户本人银行账户交易,不接受非本人账户、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部分年长客户习惯现金交易,对必须开设银行账户或账户内有足够余额表示疑问。

根据第340号法令第28条第2款,个人未按规定通过支付账户买卖黄金可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盾罚款,组织罚款金额翻倍,为2000万至4000万越盾。

新规旨在提高黄金交易透明度、管理资金流动、防范洗钱并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