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3年《身份证法》第21条规定,已获发身份证的公民在满14岁、25岁、40岁和60岁时须办理换证手续。按此规定,2026年有三组出生年份到达换证节点:2001年出生者满25岁,属第一次换证;1986年出生者满40岁,属第二次换证;1966年出生者满60岁,属最后一次换证,此后所持身份证长期有效,无须再换。

换证期限并不延续至2026年年底。身份证通常在持证人到达相应年龄当年的生日到期,持证人应查看卡面印注的“有效期至”一栏。若2026年生日已过而尚未换证,证件可能已经失效;生日在11月或12月的人,眼下即应着手办理。法律另设例外:在到达换证年龄前两年内已获发、换发或补发身份证的,该证仍有效至下一个换证年龄节点。例如2001年或1986年出生者若在2024年换过证,现证可用至40岁或60岁节点;1966年出生者若2024年已换证,则无须再换。

越南国家银行第17/2024/TT-NHNN号关于开立和使用支付账户的通知与第18/2024/TT-NHNN号关于银行卡业务的通知同日颁布。据此,自2025年1月1日起,客户身份证件失效时,银行暂停支付账户取款和交易以及银行卡交易。第18/2024/TT-NHNN号通知第17条第1款q点要求发卡机构跟踪客户身份证件有效期,在证件失效前至少30天通知客户更新,并在证件失效时暂停卡交易。

身份证过期而未向银行更新信息,账户持有人可能无法转账、支付或取款,直至补交有效证件。这是暂停交易措施,并非冻结或注销账户,账户内资金保持不变,持有人向银行更新新身份证后交易即恢复正常。年底及临近春节是交易需求高峰期,交易中断会带来不便。

未按规定办理换证者,依第282/2025/NĐ-CP号法令可被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民众可通过VNeID应用登记换证:登录电子定名账户,在主界面选择“行政手续”再选“换发身份证”,新建申请并选择“本人”或“代 khai”,按应用指引完成材料后按预约前往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后,须通过银行应用或柜台向各家开户银行更新信息。TPBank等银行已建议2001年、1986年和1966年出生的客户尽快完成换证并在取得新证件后更新信息,称更新既是客户权利也是义务。此外,换证时须向身份证管理机构交回旧证;依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1款,换证时不交回旧证可被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