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1日上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框架下,听取政府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草案的呈文及国会社会文化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草案拟取消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服务的经营条件,削减4项培训活动资格认证手续,并简化机械设备申报流程。
内务部长阮进海在呈文中表示,修订旨在制度化2024年3月19日书记处第31号指示,并落实精简高效组织机构的方针。现行法律实施10年后,部分规定已不适应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在管理权限、监察、行政手续和经营投资条件方面产生不足。草案共3条,不改变调整范围与适用对象,聚焦三组紧迫内容:适应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架构的规定、行政审批与经营投资条件、以及确保法律体系一致性的直接修订。政府建议法律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权限下放,草案将死亡事故或致两名以上劳动者重伤事故的申报接收任务从县级公安转至乡级公安;将无合同劳动者的工伤事故及严重技术事故的接收、统计、报告任务从县级人民委员会转至省级人民委员会所属专门机构。草案还拟废除关于严格安全卫生要求机械、物资、化学品管理分工的第33条。
国会社会文化委员会主任阮得荣在审查报告中表示赞同颁布该法的必要性,但建议继续梳理以确保法律体系统一,尤其是与本次会议审议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草案的衔接。委员会还建议补充禁止性行为,包括不保证质量的培训,以及雇主阻碍劳动者提供信息、配合处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行为。
对于取消培训服务经营条件,委员会表示赞同,同时提示法律实施指导文件须确保不重新产生已被削减的经营投资条件和许可证。关于机械设备申报,委员会建议研究由政府在电子数据库中建立标识码,对机械设备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并与事后检查措施同步。












